因工作需要,新蒲新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名,男女不限。
三、工资待遇
按新蒲新区管委会有关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保。工作不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解聘者,不纳入年终考核。
四、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报名对象需符合《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78号)文件要求的“八种情形之一”,并同时符合以下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勤政廉洁,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3.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应用,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必须符合《遵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7.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8.人社部门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益性岗位和协理员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党工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原新蒲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不产生费用)。
4.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无学位证可不交);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均可);
(7)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当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登记报名。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各环节,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招聘对象确定及面试
由新蒲新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测评(报名人少则直接开展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对象。
六、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用人员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咨询电话:13765986216)
遵义市新蒲新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