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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2023-03-17 10:56:4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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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2020】2号文件和《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承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承人社字[20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经研究,现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7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

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社会保障卡》、2023年3月25日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认定后未享受过其他就业援助政策的人员,方可应聘;对原公益性岗位人员,三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经过重新认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可再次参加应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享受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就业困难人员应聘时提供如下材料:

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规格)。

五、报名应聘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30日。

六、公益用工单位与应聘人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用人单位需将《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前基本情况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上岗条件的用工单位与之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不跨年度),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我局备案,过期不再办理。

具体备案材料如下:

1、兴隆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新增)审批表

2、《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

4、《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营业执照核查回执函

七、公益性岗位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八、管理办法:按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使用公益性岗位的公益用工单位负责管理,并承担岗位培训、工作任务、考核、劳动用具及相关法律责任。

注:公益用工单位必须先为受援助人缴纳工伤保险且生效后,方可上岗。

附件:1、2023年兴隆县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前基本情况表》

3、兴隆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新增)审批表附件3、新增公益岗审批表.doc附件2、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前基本情况表.xls附件1、2023年第二批公益岗性岗位招聘信息表(1)(1).xls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以上是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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