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海西州2023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报考海西州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考生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1.3月22日至3月27日。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28日至3月31日。
2.建议报考海西州州直职位、格尔木市职位考生于3月22日至3月23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德令哈市职位、茫崖市职位、都兰县职位考生于3月24日至25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乌兰县职位、天峻县职位、大柴旦行委职位考生于3月26日至27日进行资格复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建议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在3月22日至3月27日期间任意一天进行复审)
二、资格复审范围
报考海西州职位的考生(报考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到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省直(含垂管)单位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的省直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海西州州直及县乡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
海西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德令哈市河西街道民兴路16号新区州委州政府办公楼1301室),联系电话 0977-8225254。
2.报考海西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
海西州公安局政治部(德令哈市河西街道都兰西路25号州公安局六楼政治部办公室),联系电话 0977-8206227。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审核表:《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2份(从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3.本人学历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在有效期内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备案表或报告)。
4.其他材料:准考证、退役证(以退役士兵身份报考考生提供)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5.报考面向“四类人员”(即大学生“村官”、含青南计划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在有效期内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备案表或报告),如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学院)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7.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8.报考具有两年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职称资格证书。
9.如因特殊情况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有本人签名及手印的“自愿放弃承诺书”,请弃权考生将承诺书及时交至海西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德令哈市河西街道民兴路16号新区州委州政府办公楼1301室),联系电话 0977-8225254。
以上相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原件不一致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凡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录资格;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该报考职位按程序递补。
2.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若有更改,请及时与海西州委组织部、海西州公安局联系,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或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关于公布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中共海西州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