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晋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拟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3月26日 上午7:30 下午2:30
测评地点:晋中市体育公园内体育场南门(榆次区安宁东街100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在体能测评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之后项目不再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2、3。(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晋中市体育公园内体育场南门报到入闱,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入场。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报到时将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规者取消测评资格。
3.考生应提前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4.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不宜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可随时提出退出。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者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体能测评成绩及拟面试人选名单当日现场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一)拟面试人选确定
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若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拟面试人选名单当日在体能测评现场张榜公布。
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拟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4。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上午-28日上午,请考生仔细查阅所在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安排,按时参加复审。
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5。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拟面试人选需按照《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参加资格复审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6。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7。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请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
三、其他事项
1.考生要自备N95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354-2636223。
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2日
附件4:晋中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面试人选名单(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
附件5:晋中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