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3 12:06:0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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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宁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宁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人才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宁洱县人民医院:3人;
(二)宁洱县中医医院:2人;
(三)宁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人。
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2021至2023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2.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学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报名。
3.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博士研究生);
3.2023年4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4.2023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事业人才专项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5.2018-2022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8.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7日(8:00-11:30;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
宁洱县人民医院:宁洱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事科
宁洱县中医医院:宁洱县中医医院综合楼二楼人事科
宁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二楼办公室
报名提供材料: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1)2021、2022年毕业生提供: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需经相关部门认证)、奖状等相关资格证书。(注:网络报名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待笔试前提供)
(2)2023年毕业生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状等相关资格证书。(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待资格复审时提供)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7日。(8:00-11:30;14:30-17:30)。
网络报名邮箱:
宁洱县人民医院邮箱:
(办公室电话:0879-3237850)
宁洱县中医医院邮箱:
(办公室电话:0879-3232625)
宁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pejkzx@126. com
(办公室电话:0879-3232864)
报考人员将材料制作成PDF文档,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原件待笔试前审核。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如岗位进入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岗位笔试,按程序报紧缺急需人才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2023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如笔试、面试通过,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合格确定进入笔试人员,通知参加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由县卫生健康局抽调人员命制,根据招聘岗位分别命制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卫生检验与检疫6个专业,每个专业命制两套试题(A卷和B卷)。笔试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比例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长9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1日09:00-10:30。
笔试地点:宁洱县城(具体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考试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4.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3:1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当天张贴于考场大门口公布。
(二)面试
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的主管部门,整个面试工作在人社部门主导指导下进行,委托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人社部门审定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监督部门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纪律,共同做好面试工作。
本次面试的官方网站为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整个面试过程各个环节的有关公告,都以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面试对象
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
结构化。
4.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
第一场招聘会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2日09:00至面试结束。(如有变动,最终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第二场招聘会
面试时间:待定。
(2)考生到候考室时间
参加当天面试的全部考生持身份证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准时进入到考生候考室。
(3)每个考场指导时间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5.面试地点
第一场招聘面试地点在宁洱县城(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变动,最终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第二场招聘面试地点待定。
若第一场招聘会已招满的岗位将不再参加后续的招聘会。
6.面试设置
(1)设置事项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等场所。
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1个,每个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计时计分席、考生席等需设席位。
面试考点设医护考官组1个,负责完成宁洱县人民医院3人、宁洱县中医医院2人、宁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人,共7人招聘岗位面试工作。
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考官组,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安排监督员2人、计时计分人员2人、引导人员1人。
面试考官从具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证资格证的考官中抽取,安排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严格保密;抽调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官人数实行差额抽签。
面试监督人员从人大、政协等部门抽调。
(2)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安排在试卷保管组、考官抽签、考生抽签等岗位。
7.面试内容
面试试卷的组织命制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监督部门监督下,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等面试需求,采取异地命题、异地购买、封闭入闱命题等方式,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或专门机构承担,提供面试使用。面试试卷1套5题,为综合题1题和专业题4题。
在启用前,按照保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应变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
8.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
①考场工作人员。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办,抽取当天的面试考场,抽签结束后及时进入面试考场,严禁与考生或家长接触。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全部人员及时就位,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②其他工作人员。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题本保管押运、医务、安保等工作人员,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准时就位到岗。
③面试考生。参加当天上午面试的全部考生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通过安全检查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候考室内采用人工抽签方式,根据考场设置情况、结合面试方式、按照随机原则,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等项目,将抽取的面试胸牌号等内容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并签名。考生抽签结束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面试时间到,接到通知后,按照抽签顺序,考生佩戴面试胸牌号由引导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2)考场面试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①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②主考官安排工作人员分发考生题本、草稿纸、笔等工具材料。
③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采取读题答题的方式,考官不宣读面试题目,题本摆放在考生席,考生可阅读和思考一题后回答一题,考生也可全部统一阅读和思考后统一答题,依序逐题答题。
(3)考场事项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发言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引导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4)考官打分
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精准、迅速准确地给每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6)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大于1:1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三级、四级消防士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残疾人,工作表现突出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获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和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如不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依次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排名先后人员:一是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二是采取综合成绩延伸保留小数位数的方式确定成绩排名先后;三是采取对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中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综合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加试可继续使用原题目加试,也可重新使用题目加试。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9.有关事项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等各类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2)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3)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4)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5)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7)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8)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10.疫情防控
(1)疫情防控按照国家最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在考场面试期间必须摘下口罩,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严格防护和防止疾病传播。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综合成绩,进入后续程序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二)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宁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名单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匿名举报均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相关部门会对反映问题人员进行严格的保密。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轮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九、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宁洱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祁老师0879-3239017
宁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0879-3237850
宁洱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后老师 0879-3232625
宁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金老师 0879-3232864
(二)查询网站
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学生。
6.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洱县卫生健康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
(四)监督电话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9-3209172。
宁洱县卫生健康局:0879-3239017。
十三、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2.2023年宁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1.2023年宁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简章.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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