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点解决我县高中(含职业高中)和城区初中师资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 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县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县委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通过走进高校引进人才的办法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阶段教师34名(均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初高中教师34名。具体情况见(附件1)《桐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前按时取得相应的
学历及证书,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教师资格证要求:
必须持有对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察结束前取得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音乐、英语专业的,
所学专业需与所报专业相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已被招聘为桐柏县在编或特岗服务期内教师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桐柏教育网、桐柏人社局网、高校校园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桐柏县校园招聘高中、初中教师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桐柏教育网、桐柏人社局网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桐柏县校园招聘高中、初中教师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
报名地点:信阳师范学院西操场
咨询电话:0377-68216919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桐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根据宛人社〔2017〕24号文件精神,经桐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批,高中物理、化学2个学科;中等职业学校建筑1个学科,以上3个学科属紧缺急需学科。
紧缺急需学科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以上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1:3以下(含1:3)的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1的,在不降低用人标准的情况下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其他学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大于等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其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4月9日
(2)笔试地点:信阳师范学院
(3)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内容主要是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教育法规、社会时政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身份证、入伍登记表和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
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聘请异地评委,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况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把考试关、体检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桐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2: 桐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报名表.docx
桐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