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医疗卫生健康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乡镇卫生院拟校园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共招聘定向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50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3年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校园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院校、学历专业条件
1、学历、专业条件:应往届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学、药学、中药学等专业。详见《2023年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校园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
2、招聘院校:南阳医专、新乡医学院、漯河医专、河南医专、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等医学院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5、唐河县历年事业单位招聘到,但不按规定履约的人员;
6、已签订《河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在我县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我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岗”计划、特招医学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期未满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通过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到校园现场招聘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12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仲景西区北门2号办公楼3楼301室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载明有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内容的报考推荐证明;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2023年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校园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2,达不到1:2的,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另行通知相关报考人员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照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按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通过网站、微信群进行公布。
2023年应届毕业生,入职前进行相应的毕业证复审,未取得相应毕业证者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改卷。笔试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类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全部进入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后和服务期内要按要求完成履约,不得辞职、调动或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各项违约责任,五年内不得参加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疫情防控
按考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唐河县校园招聘定向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南阳医专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监察委、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兼任,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校园招聘定向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南阳医专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校园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8959985(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77-68986099(工作时间)
附件:
1、2023年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校园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
2、2023年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校园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校园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2023年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校园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2023.3.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