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教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深化我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校长选聘方式,优化选拔任用程序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队伍,推进洛龙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经研究并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洛阳市实验小学、洛龙区第一实验学校、佃庄镇实验小学校长职位面向全省进行公开招聘。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公开招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鲁俊生
副组长:孙德春郭海涛郭巍
监督组组长:黄孝锋
校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巍任办公室主任。
二、竞聘岗位及名额
中小学校长3名。
三、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教育情怀。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廉洁从业。
(二)竞聘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的编制内人员。
2.具有“学校正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具有“两年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三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竞聘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和“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年龄原则上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河南省名校长”或“河南省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
竞聘洛阳市实验小学校长岗位的须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河南省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资格。
4.须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原则上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以及具有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不得作为竞聘对象。
四、竞聘程序
公开竞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确定拟聘人选、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3月20日-30日。
2.地点:洛龙区教体局人事科。
3.要求:报名时须出具洛龙区中小学校长竞聘报名表。正处于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期(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二)资格审查。
2023年3月31日,校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竞聘条件的取消竞聘资格。
(三)演讲答辩。
1.竞聘演讲。现场抽签确定演讲顺序。演讲的内容包括:对应聘岗位和岗位职责的理解;介绍自己竞聘条件和竞争优势;对应聘岗位工作的设想(包括学校管理理念、办学思路、工作目标等)。每人限定演讲时间10分钟。
2.现场答辩。根据评委当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重点了解面试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等。每人限定答辩时间5分钟。
3.竞聘演讲及答辩时间:2023年4月2日。
演讲答辩评委由校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竞聘前1天集体研究决定,竞聘采取百分制计分。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竞聘工作岗位,按演讲答辩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前2名作为拟聘用人选,统一进行组织考察。对于进入组织考察的洛龙区所属学校未聘用人员,将纳入校长后备库人选,进行重点培养。
(五)组织考察。
综合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内容,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洛龙区教体局党组研究,正式下达聘任文件。
五、聘任管理
1.洛龙区中小学公开竞聘校长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在同一学校任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届聘期。首届任期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区教体局有权解除校长职务,由区教体局组织调剂至其他岗位。任期考核不称职的不得连任,由区教体局组织调剂至其他岗位。
2.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参与我区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对于调入之前已经取得的相应校长职级予以承认,并根据《洛龙区中小学校长职级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发放相应补贴,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调入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劳动模范等,按有关规定经区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纳入我区专项管理和服务,并落实相关待遇。
3.洛龙区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期内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渎职行为,区教体局有权解除校长职务,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洛龙区中小学校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