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评等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院人力资源处、纪检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监督电话:59616616(人力资源处邢老师)、59616647(纪检办公室刘老师)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政编码:10004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人力资源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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