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重庆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按与录用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
三、面试地点:
本次面试地点在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396号,共设置市检察官学院教学楼、市检察院办公楼2个面试场地,各检察院面试考生分布情况详见附件2。为方便考生及时报到,请考生注意按以下提示进入考场:
在市检察官学院教学楼(即原资格审查地点)面试的考生,请从市检察官学院大门(北门)进入,导航可导“重庆市检察官学院北门”。
在市检察院办公楼面试的考生,请从市检察院机关大门(南门)进入,导航可导“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南门”。
四、有关要求:请考生注意预留时间,务必于4月15日上午8:00前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超过8:00未进入市检察院机关或市检察官学院大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面试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4月16日前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检事儿”上公布,4月17日集中组织体检。
联系电话:(023)67319901、(023)67319523
重 庆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