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荔湾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荔民〔2023〕9号)的相关规定,龙津街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如下:
拟聘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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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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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总分 |
是否进入试用期 |
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 |
黄子恩 |
女 |
79.89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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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监委派出龙津街道监察组反映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
受理单位:区监委派出龙津街道监察组
受理地址:龙津东路701号
联系电话:81925202
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