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公告》要求,现将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笔试成绩进行公告(详见附件),并就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3日-4月25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浈江区前进路2号,原市第七中学校址)
3.资格审核资料
面试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必须与上传报名系统的一致):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1份,须本人签名);
(2)本人简历(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等)材料;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及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及202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NTCE考试合格证明》,必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承诺书原件),否则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7)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需提交在报名系统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一致;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9)考生承诺书(须本人签名,1份)。
4.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对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程序。符合资格审核条件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于资格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二、其他事项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向韶关市浈江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手机、电话号码如有更改的请及时与我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1-8917293)。
(点击查看):
附件1: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笔试成绩.xls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