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编办发〔2021〕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梧发〔2018〕8号)等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的李金莲等54名同志拟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时间从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1日。如对所公示的同志拟聘用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4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我局事业股(办公地址设在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东1号,邮政编码:543300,联系电话:0774—7272777。
群众如实反映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