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印发<2022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22〕49号)要求,经过能力素质测试、考察、资格复审、体检、公开选岗等程序,确定1名桂林市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4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桂林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递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9楼921办公室;邮政编码:541199;联系电话:0773-2838544)。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