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构建以商贸类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农村现代流通为特色的专业发展格局,开设有39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12000人。学校遵循“立德弘商、兴贸致远”的校训,形成了“秉商崇商、学商精商、为商研商、融商弘商”的办学理念,凝炼了“商学合一、德才双馨”的人才培养理念,扎根桂商文化沃土,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35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六)具备《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其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2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市场网站(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gxs.gxzf.gov.cn)、学校网站(www.gxjmxy.com)上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山路14号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17楼第二会议室。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提交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
现场报名时须按以下材料顺序提交应聘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党员身份证明(附件4)、业绩成果以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和党员身份证明如岗位招聘条件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无要求的其他岗位不用提供。如无法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也可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以及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费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按照5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应聘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除考试方式为面试形式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广西经贸职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主要内容为
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学校网站通知。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的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核准降低比例后开考。
(四)面试
需面试的岗位详见附件1中的“考试方式”一栏的说明。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结构化或试讲)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免笔试的岗位: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没有达到1:4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达到或超过1:4的,则需安排笔试(笔试成绩纳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除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核准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外,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发布面试公告
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同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核准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或面试时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五)总成绩
1.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2.免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结构化或试讲)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3.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六)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择优录用),考核的形式及内容根据我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对象自动放弃、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在1周内无法完成等情况的,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体检
确定考核人选后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岗位招聘。
(八)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在广西人才市场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入职后,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岗位调剂安排。
(二)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三)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01600
招聘咨询电话:0771-5713410
联系人:覃老师、蒙老师、盘老师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