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进重点行业(领域)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体检公告
现将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进重点行业(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进重点行业(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情况,确定周玉等9人为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进重点行业(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7:30。
体检集中地点:河池市人才市场(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市内可乘坐1路、8路、12路公交车到河池市人才市场站下车)。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河池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含照片)、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河池市人才市场集中,配合做好身份核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市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2306929。
附件:1. 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进重点行业(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doc
2. 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进重点行业(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体检考生须知.doc
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