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暖民心行动有关“就业促进行动”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群体就业工作。现就就业见习招聘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见习人员范围
符合各单位见习岗位条件要求且符合下述条件任意一条的人员,可参加就业见习: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无就业和参保记录。
2.16-24岁失业青年:以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日期为准,见习人员年龄已满16周岁且未超过24周岁,当前未就业。
二、见习岗位、招聘条件及待遇
具体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见习待遇及见习内容等见附件《繁昌区2023年就业见习招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含第二批新开发的见习岗位及已公布的第一批未招满人员的见习岗位)。
三、见习时间
参加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协商合理确定。
四、政策保障措施
1.见习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区人社部门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助。鼓励见习单位提高生活补助标准。
2.其他补助: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人均2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
五、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3年全年均可申报。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个人简历,属于高校毕业生的另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
报名或备案地点: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业务窗口,拟参加见习的人员也可先和见习单位对接,双方达成意愿后到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咨询电话:0553-7879205
还可关注“繁昌人社”微信公众号、QQ群“551526107”(繁昌就业见习交流群)
附: 繁昌区2023年就业见习招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x
芜湖市繁昌区人社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