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皖西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一般为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与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6月25日。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请将“皖西学院科研助理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联系人指定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2023科研助理+岗位代码”(详见附件1),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核实。
(二)考核、考察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劳务派遣公司委托,课题组对应聘者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把关,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综合考察,由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入围人员。
(三)体检
1.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入围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2.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可取消其入围资格。
(四)公示
经面试考核、综合考察、体检合格者,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拟推荐人员,并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7天,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对拟推荐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反映。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结束后,将拟推荐人员推荐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相应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三周内未到校报到或未签订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说明:1.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的,依据应聘者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本校教职工子女报考须在报名时到校人事处书面报备。
四、聘用和待遇
1.科研助理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两年一聘用、一年一考核。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推荐给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合同。
2.工资不低于六安市最低标准,具体待遇面议,由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成立由人事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本次招聘工作。
2.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录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皖西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组所有。
人事处电话:0564-3305074人事处邮箱:rsc@wxc.edu.cn
纪委办电话:0564-3306173 纪委办信箱:jwi@wxc.edu.cn
皖西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