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已于5月8日—9日完成。因生理状况等原因,部分考生需补检项目或进一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年5月18日上午7:30前报到。
二、地点
见原《体检通知书》。
三、人员名单
见附件。
四、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补检和进一步检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按时到达报到地点,并遵从《体检通知书》上的“体检须知”。“进一步检查”的考生须交进一步检查项目的费用(按实际检查的项目收取,体检当天现场微信扫码支付)。
2.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补检或进一步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59—2355545
黄山市考录办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