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何海瑜、丘思彤两位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录用何海瑜为新丰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庭五级法官助理,拟录用丘思彤同志为综合办公室一级科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我院或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
新丰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51-6849238;联系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139号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联系电话:0751-2265371
新丰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9日
2023年新丰县人民法院拟录用公务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
录用单位 |
职位代码 |
总成绩排名 |
体检结果 |
何海瑜 |
女
|
999060901808 |
2000.12.24 |
广东警官学院 |
新丰县人民法院 |
30600072348001 |
1 |
合格
|
丘思彤 |
女 |
999060800319 |
1997.07.26 |
广东金融学院 |
新丰县人民法院 |
30600072349001 |
1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