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参加宝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3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信息见附件。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3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宝安区妇幼保健院选聘岗位在考试60分以上人员中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公示7天。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
(一)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
体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新门诊大楼6楼体检中心(深圳市宝安区龙井二路118号)
(二)体检程序: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天上午8:30前自行到达宝安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6楼体检中心,联系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签到、领取《体检表》。
2.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照片(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姓名”、“报考职位”(填岗位编码)和“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并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进行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验血项目须上午10:30前完成,逾期不候,后果自负。B超检查须空腹、无需憋尿)。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把《体检表》送体检中心服务台审核,医院工作人员确认后收回《体检表》。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当天完成,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请考生自带笔填写《体检表》。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如违反纪律,故意扰乱体检秩序,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3.凡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以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