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在2023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公告》及面试工作补充通知的要求,现将广州市气象局组织参加在2023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安排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岗位要求,按报考人员参加2023年广东省选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事业单位各个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具体名单见附件《广州市气象局在2023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5日(周四),上午8:30-9:00签到;
面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植村工业一路68号广州市气象局。
三、面试携带材料
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参加面试。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2.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准考证;
3.学生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阶段起至最后学历,国(境)外留学生同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四、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2.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广州市气象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