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清城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对象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性别要求 |
专业 要求 |
年龄 要求 |
相关要求 |
清城区 纪委监委 |
不限 |
大专以上 |
不限 |
男 |
专业不限,法学、侦查学类专业优先 |
18-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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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助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工作;2.适应24小时值班;3.具有C1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操作,退伍军人优先。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5月30日至2005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城区人社〔2022〕20号)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报名表》后,将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及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料等材料(彩色扫描件)打包,以压缩包形式(命名格式:姓名+后勤服务类人员)发送至清城区纪委监委电子邮箱(qcqjw3939267@126.com)进行报名。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17:30时,共3个工作日。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为准。
2.确定面试对象: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城区纪委监委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城区纪委监委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成绩公布。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通知、面试成绩、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城区纪委监委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939079
附件: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报名表
清城区纪委监委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