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创办于1933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及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近年来,学校积极发挥教师教育的学科优势和基础教育品牌优势,积极与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多层次合作办学,有力推动当地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是学校二级教辅单位,为合作创办的附属幼儿园提供督导、协调、规范、质量提升及专业支持服务。教育发展中心按照“办学示范基地、教师成长中心、教育研究与政策咨询中心、师范生实习基地和学生就业基地五位一体”的办学思路,致力于打造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优质品牌。根据基础教育合作办学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诚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幼儿园副园长2名,欢迎热爱教育事业、有情怀、有理想的园长加盟,共谱学前教育发展新篇。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幼儿园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幼儿园创办于2021年8月,2022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是由华南师范大学和光明区教育局共同管理,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设立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5400 平方米,建筑面积4840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3757平方米。2022年12月,被评为光明区一级幼儿园。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充分认同“华附联盟”教育集团办学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富有教育情怀,具有终身学习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掌握幼儿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5.符合《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6.持有健康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为准)。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信息与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具体条件 |
教学副园长 |
1名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专业 |
不超过40周岁;具备幼儿园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或市一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中层及以上教学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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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副园长 |
1名 |
本科及以上 |
教育类专业 |
不超过40周岁;具备幼儿园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或市一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 |
二、聘用方式与待遇
(一)聘用方式。受聘人员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受聘人员薪酬福利参照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幼儿园相关职位待遇,具体以当地教育局的薪酬方案为准。
三、跟岗培训与管理考核
(一)跟岗培训。受聘人员到岗后,须参加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跟岗培训。
(二)管理考核。受聘人员纳入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及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幼儿园的管理与考核,含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任届期满考核,考核不通过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xrzb@scnu.edu.cn,邮件主题和登记表、信息表、PDF文件均命名为:“姓名-应聘光明星河幼儿园教学/后勤副园长”(例如:张三-应聘光明星河幼儿园教学副园长)。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受理。
3.报名资料
(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幼儿园副园长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2)各类证书、证明材料按下列顺序扫描打包在同一个PDF文档中:
①免冠彩色生活照一张;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鉴定、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
④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为准)扫描件;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对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以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
(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笔试、面试、匹配性考察三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匹配性测试实行一票否决。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办园理念、办园经验、工作实绩、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校管理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80分以上为良好,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到“良好”等次者才能进入笔试环节考核。
2.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素养、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等次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匹配性考察。
3.匹配性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人岗匹配度,包括办园理念、师德师风、工作经历、健康状况、对当地学前教育的认知与适配状况等。匹配性考察实行一票否决,笔试、面试总成绩仅作为考察参考,根据人岗匹配度对进入考察的人员进行综合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匹配性考察入围规则:进入匹配性考察人员的名单按笔试、面试折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如入围人数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用人单位根据匹配性考察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与资格复审、入职前审查工作同时进行,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师德师风、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工作 经历、材料真实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通过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和递补
1.公示。通过综合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办理入职手续,参加跟岗培训。
3.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所缺岗位按照通过匹配性考察的人员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不合格;
(2)考察不通过;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公告凡提及“以下”“以上”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包含本科。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参加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5.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六、联系方式
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联系人及电话:赖老师、袁老师 020-85215628
4.应聘邮箱:zxrzb@scnu.edu.cn
5.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jyfzzx.scnu.edu.cn
6.教育发展中心公众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