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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355

2024-05-08 14:16:36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ha.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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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中止的是: 79
A.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审判员甲收取被告家属五万元,为被告开脱罪责,但合议庭未采纳甲的 意见,甲遂将贿赂款返还给被告家属
B.乙找张某复仇,举刀正要砍,张某情急之下慌忙道歉,并说愿意补偿三万元钱以消除乙的 心头之恨,乙收下钱后离开
C.丙欲杀害仇人李某,但经多次跟踪观察发现李某行动谨慎,一直未找到合适下手的机会
D.丁某拦住赵某欲实施抢劫,但赵某身无分文,丁某未抢得任何财物,放赵某离开 【资料】 材料一 贵阳市 HX 区人民医院与退休医生杨某某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向市卫生局申请,联合开办一 家治疗血栓的门诊部,市卫生局接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者不具备条件,于同年 11 月 9 日通知 HX 区人民医院和杨某某,不批准其血栓门诊部成立。HX 区人民医院和杨某某不 服,于 11 月 30 日向省卫生厅提起行政复议。省卫生厅维持了原决定,HX 区人民医院和杨 某某仍不服,遂向 HX 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根据这一案例,回答 377-381 题。【答案】B
【正确率】67%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 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 当减轻处罚。B 项乙找张某复仇,举刀正要砍,张某道歉并补偿,乙收下钱后离开,属于犯 罪中止。 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A 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一种许诺,只 要收受了财物就是受贿既遂,而不是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才是既遂。所以审判员甲 收取被告家属五万元已经构成犯罪,属于犯罪既遂。A 项排除。 C 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 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丙欲杀害仇人李某多次跟踪观察发现 没有机会下手,尚属犯罪预备阶段。C 项排除。 D 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 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 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两款规定,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对 214 第一款称为基本构成的抢劫罪,以是否抢到财物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抢到了财物,没有 伤人,为既遂;没有抢到财物,也没有伤人或致人轻伤的,均为未遂;而第二款是“结果加 重犯”,不存在未遂的标准。即致人重伤、死亡的,无论是否抢到财物,皆为既遂。D 项属 于抢劫未遂。D 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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