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洛宁县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30名(3)
2012-04-25 11:1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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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进行。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对象。
(六)缺额替补办法
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缺额时,从未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学历和面试成绩高低优先递补。
(七)聘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的文职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洛宁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和公安内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才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3个月),并接受派遣到县公安局相关文职人员岗位工作。
3、被聘用的文职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用的文职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岗位工作;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人才派遣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个人工资标准及收入分配办法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洛阳市推行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洛办[2010]132号)第三章第十、十一条规定依照洛宁县工资发展水平进行测算,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经费随社会保险政策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
0379-66268620、63130532
服务电话:
0379-62275677、62275675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 宁 县 公 安 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报名表
附件:3 | ||||||
2011年洛宁县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 | ||||||
序号: | 报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
姓名 | 性别 | 一寸免冠 近期彩照 | ||||
籍贯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岁) | 政治面貌 | |||||
入党(团)时间 | 特长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学位 | |||||
户口 所在地 | 身份证 号码 | |||||
家庭住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1 | 联系电话2 | |||||
个人简历 | ||||||
注:1、本表正反两页,一式两份。2、除序号和资格审查意见由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报考者填写。填写时请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并确保字迹工整、清晰。 3、个人简历从上高中时期起填。4、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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