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公告(三门峡)(6)
2011-12-12 14:10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三门峡人事人才网-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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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体能测试须知
一、考生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登记表(三门峡市)》参加体能测试,证件不全者,取消测试资格。
二、考生经查验证件,确认无误后进入考场。超过规定时间未按时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考生应提前作好行程安排,确保按时参加测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并按照抽签编号依次进行测试。
四、考生应自行准备好测试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在塑胶场地进行,禁止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
五、考生除携带必要证件外,禁止携带其它物品,如手机、包、饮料等。
六、考生应依照自身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体能测试,因身体健康状况无法完成测试的,应事先向工作人员说明自愿放弃测试,并在成绩表上签字注明。
七、考生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试,违者取消测试、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考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测试中,如遇足以影响体能测试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考务组将另行确定测试时间,并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
九、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最多可测3次;“10米×4往返跑”最多可测2次,“1000米跑、800米跑”只测一次。
十、体能测试标准、方法及注意事项,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十一、考生体能测试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体能测试一项不合格,去消下一项目测试资格。
十二、考生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测试秩序,辱骂裁判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