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婚姻法新解六大焦点(3)
2011-10-07 18:4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 微博:henanhuatu
- 微信:hnhuatu
- QQ群:71486046
- YY讲堂
【导读】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公务员培训,公务员辅导,国考培训,国考辅导,国家公务员培训,国家公务员辅导,国家公务员职位,国家公务员公告,国考面试公告,国家公务员面试名单,国家公务员网,国家公务员面试确认,公务员考试网,国考面试名单,国考面试通知,国考面试资料,历年国考
“啃老房产”归个人
当下适婚的年轻人,已多为80后、90后独生子女,接受父母的房屋馈赠比较常见。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离婚时该归谁?
条款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读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俞里江认为,此前出台的司法解释(二)规定,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是对一方的赠予,而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是对双方的赠予,这个约定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发挥作用。“因为迫于观念,父母给子女出钱买房时,很少有人去签协议或做公证。而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更为合理,也更符合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