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2014 |
地区 | |
部门代码 | 123 |
部门名称 | 水利部 |
用人司局 | 水利部 |
机构性质 |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
机构层级 | 中央 |
职位属性 | 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特殊专业职位) |
职位名称 | 法规处水利立法职位 |
职位简介 | 起草、审查、修改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及其他政府法制工作 |
职位代码 | 0401002001 |
考试类别 |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 |
招考人数 | 1 |
专业 | 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学历 | 本科或研究生(硕士) |
学位 | 学士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二年 |
‘三支一扶’大学生 | 否 |
西部志愿者 | 否 |
大学生村官 | 否 |
特岗计划教师 | 否 |
无限制 | 是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面试人员比例 | 5:1 |
备注 | 须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四级考试(或425分以上);具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制工作或者水利业务工作经历。 |
职位分布 | |
部门网站 | 其他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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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暂无数据 |
报名人数 |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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