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考试内容: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对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县级以下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
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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