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30 16:12:01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网 //ha.huatu.com/zfgj/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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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力救济是指在权利人的权处受到侵害时,国家机关依权利的请求运用公权力对被侵害之权利实施救济。正当防卫显然不属于公力救济,故A项错误。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正当防卫显然也不属于自助行为,故C项错误。
6.A[解析] 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可追及至物之所在行使物权的法律效力。甲将房屋转让给丙,但是乙的房屋抵押权是针对房屋的,不管房屋所有权辗转落入何人之手,乙均可对房屋主张其抵押权。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可见,甲转让房屋是经过乙同意的,因此丙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C项错误。
抵押权属于他物权。本题中,房屋所有权归属于丙,但是抵押权仍然保留在乙手中,抵押权并未转移给丙,因此,D项错误。
7.D[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D项正确。
8.C[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有着如下特征:(1)须为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2)须为将来能否发生并不能肯定的事实;(3)须为合法的事实;(4)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项;(5)须为与当事人希望发生的法律效果不相矛盾的事实。因此,C项正确。B项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B项不正确。法律规定的事实和已经发生的事实均不能成所附条件。因此,AD两项错误。
9.B[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本题中,甲将自己的手提电脑交乙保管,乙将电脑以合理价格卖给丙,但未交付,不满足《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的要件,合同未生效。因此,丙不能主张善意取得电脑所有权。故ACD三项错误,B项正确。
10. A[解析] 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是指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意定担保物权是指依当事人的设立合同而成立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为典型的意定担保物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11. D[解析]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因此,ABC项均属于要约邀请,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12. C[解析]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本题中,甲委托乙代购惠普打印机,而乙代购的是佳能打印机,乙的行为超越了其代理权限,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可知,乙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需要委托人甲的追认。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13. D[解析]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因此A项不正确;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合同,因此B项不正确;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必须要达到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程度才可行使法定解除权,因此C项不正确,D项正确。
14. B[解析]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可知,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并未规定赠与合同必须采用一定的形式和手续,因此,赠与合同不是要式合同,A项错误。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B项正确。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我国合同法并未规定赠与要交付标的物,因此,赠与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因此,C项错误。
无名合同是指我国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15类合同之外的合同。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可见,赠与合同是合同法明文规定的合同类型,不属于无名合同,D项错误。
15. A[解析]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我国继承人可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前者指依法的当然继承人,后者指被继承人所指定的继承人。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扶养关系的人;胎儿也可充当继承人。法人、其他组织(包括国家)虽然可以取得遗产,但一般不属于继承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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