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4 08:55:5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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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确答案是 B。
【来源】2007年国家《行测》考题2007
【考点】民法
【解析】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A选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属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属于个人财产。C选项属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选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特征: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5、正确答案是 A。
【来源】2007年国家《行测》考题2007
【考点】下文推断
【解析】
此题首先介绍“传说”,然后提到“诗文”,接着又讲“居处”,最后提出作者对于鲛人的考证,并且用了一个转折关系的复句,表达一种相反的看法。但仅仅是看法,并没有说明理由,所以接下去应该是讲作者考证的理由,以证明作者看法的正确性,因此应该选A项
【纠错】
BCD选项都是在文段前文出现过的内容,根据行文脉络,为了避免出现语义上的重复,下文推断题一般不能选择在文段前文出现过的内容,所以B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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