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2 11:17:08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信息 //ha.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某些法定情形出现时,暂时不采取在监狱或看守所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符合第二种情形时,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罪犯最有可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A.罪犯甲(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丈夫死亡,父母患重病,尚有三个3-8岁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看
B.罪犯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监后对生活失去信心,自杀未果,危及生命
C.罪犯丙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突发疾病,肢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D.罪犯丙(女)被判处死刑,判决生效后发现其已怀孕三个月
正确答案:C
【解析】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的罪犯;
②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③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
④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不致危害社会的;
⑤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符合第二种情形时,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⑥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罪犯甲(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丈夫死亡,父母患病,孩子并非属于哺乳期,这些情况均不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不符合定义;
B项:罪犯乙被判处有期徒刑,自杀未果,依照关键信息“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故不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定义;
C项:丙判处有期徒刑,且肢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依照关键信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不致危害社会的”,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符合定义;
D项:丙(女)被判处的为死刑,不符合关键信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C选项。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