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5 17:32:3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nht678) 。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行为。
第二步,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11周岁的张某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作为监护人,应以张某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进行付款。此题为2008年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注:《民法总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进行了修改,根据《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选择B选项。
考点
常识判断
法律
民法
来源
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18题
以上是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考试题库,公务员考试试题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编辑:华小图)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华图总部: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296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华图分校: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
(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
客服热线:0371-8709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