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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岗位怎么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2021-01-02 15:52:38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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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岗位怎么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答: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时间、流程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及各省辖市、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考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体能测评。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2022河南省考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甲于2010年3月1日开始使用“红红太阳”牌商标,乙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商标。商标局于2011年5月10日同一天收到甲、乙关于“红红太阳”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文件是5月8日寄出的,乙的文件是5月5日寄出的。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A . 公告甲的申请,因甲、乙虽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B . 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C . 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D . 可以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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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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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经济法常识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本题中商标局同一天收到甲乙的申请,所以甲乙关于“红红太阳”商标的申请日期是相同的,排除C选项。根据《商标法》第31条规定“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甲2010年3月1日开始使用“红红太阳”牌商标,乙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即甲使用商标早于乙,所以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甲的申请,驳回乙的申请,A选项与条例相符,当选。

故本题选A。
【2016-联考/安徽-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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