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5 09:35:1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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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单选题) 李某与张某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李某得知张某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张某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意表示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题干中李某因为腹痛这一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其行为在预备阶段停下来,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题干中李某停下犯罪预备行为是因为肚子疼,不涉及主观原因,不构成犯罪中止。不符合题意,A项不当选。
C项:犯意表示又称“犯意流露”,以口头、文字或者其他方式对犯罪决意的单纯表露,属于思想范畴,尚未开始实行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因而不构成犯罪。题干中李某已经便携带匕首向张某家走去,属于犯罪预备。不符合题意,C项不当选。
D项: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不构成犯罪,说法错误。D项错误。
考点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以上是李某与张某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李某得知张某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试题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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