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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法律常识414

2021-11-17 17:01:01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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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6、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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