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6 06:54:1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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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延津县人民法院岗位报名成功后是否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答: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反复核对要提交的各项信息,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确保提交的信息与拟报考职位的要求一致,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022河南省考延津县人民法院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延津县人民法院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延津县人民法院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转移收入,是指来自非生产、交换过程的收入,如资助、赠与和遗产收入等各种形式的转移收入。
下列选项中,有关转移收入说法正确的是:
A . 转移收入是给予者自愿的,与生产、交换的竞争无关
B . 转移收入与工资、业主利润等一样,属于生产、交换过程的范畴
C . 转移收入的存在是因为产权使用效率的提高
D .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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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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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题干为经济学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来自非生产、交换过程的收入;
第二步:题目详解
A选项中“转移收入与生产、交换的竞争无关”符合定义表述,所以选A。
B选项:该项认为“转移收入属于生产、交换过程的范畴”,与定义相悖,所以B错。
C选项:题干没有谈到转移收入与产权使用效率的关系,不符合定义,所以C错。
D选项:A项说法符合定义,所以D错。
故本题选A。
【2008-湖北省(A卷)-072】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延津县人民法院岗位笔试备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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