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分校

您当前位置:河南人事考试网 > 热点资讯 > 2022河南省考汝阳县城市管理局岗位对雷同答卷如何处

2022河南省考汝阳县城市管理局岗位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2022-01-08 09:24:10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河南人事考试网同步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2022河南省考汝阳县城市管理局岗位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nht678) 。

2022河南省考汝阳县城市管理局岗位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处置。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2022河南省考汝阳县城市管理局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汝阳县城市管理局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汝阳县城市管理局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甲于2010年3月1日开始使用“红红太阳”牌商标,乙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商标。商标局于2011年5月10日同一天收到甲、乙关于“红红太阳”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文件是5月8日寄出的,乙的文件是5月5日寄出的。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A . 公告甲的申请,因甲、乙虽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B . 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C . 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D . 可以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

  参考答案:A

  ---------------------------------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经济法常识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本题中商标局同一天收到甲乙的申请,所以甲乙关于“红红太阳”商标的申请日期是相同的,排除C选项。根据《商标法》第31条规定“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甲2010年3月1日开始使用“红红太阳”牌商标,乙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即甲使用商标早于乙,所以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甲的申请,驳回乙的申请,A选项与条例相符,当选。

故本题选A。
【2016-联考/安徽-004】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汝阳县城市管理局岗位笔试备考推荐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学习套装

  以上是2022河南省考汝阳县城市管理局岗位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汝阳县城市管理局,2022河南省考,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时政热点

本文标签: (编辑:尚小图)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2022国考面试分阶段教学法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