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9 06:05:2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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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中共西华县委组织部岗位在本次招录中是否会通过其他途径通知报考者相关事宜?
答:本次考录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考录专用网站予以发布,一般不会采取其他方式或通过其他渠道联系报考者,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相关考录专用网站。
2022河南省考中共西华县委组织部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中共西华县委组织部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中共西华县委组织部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多选]甲一直暗恋同学乙,某日趁乙不备偷拍其换衣服的照片,并以此要挟乙与自己结婚。乙只好同意和甲结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B . 乙可以在婚姻登记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C . 乙有权主张婚姻无效
D . 乙只能在结婚一年后提出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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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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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A选项:隐私权,是自然人对其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甲趁乙不备偷拍其换衣服的照片,就是侵犯了乙的隐私,正确,当选。
B选项:《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乙可以申请离婚,正确,当选。
第二步:分析选项
C选项:婚姻登记时是经过乙同意了的,且通过婚姻登记部门以合法程序登记的,婚姻当然有效,要解除婚姻也要通过法定程序,乙当然不能主张婚姻无效,错误,排除。
D选项:离婚申请是不受时间限制的,错误,排除。
知识拓展: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故本题选AB。
【2008-北京-084】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中共西华县委组织部岗位笔试备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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