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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新密市大数据管理局岗位怎么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2022-01-13 11:05:1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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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新密市大数据管理局岗位怎么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答: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时间、流程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及各省辖市、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考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体能测评。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2022河南省考新密市大数据管理局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新密市大数据管理局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新密市大数据管理局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下列活动中,属于司法活动范畴的是:

A . 某司法局审查并发放律师执业证
B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C . 交警对王某的交通违章进行罚款处罚
D .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柳某的涉嫌受贿犯罪予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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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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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司法活动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检察机关是我国司法机关,其对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行为属于司法活动范畴。所以选D。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司法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不是司法机关。排除。

B选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做工作报告行为不属于司法活动。排除。

C选项:交警属于行政主体,对交通违章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不属于司法活动。排除。

故本题选D。
【2013-陕西-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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