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3 17:56:28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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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永城市条河镇人民政府岗位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答:考察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违规违纪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未满有关政策规定或本人承诺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2河南省考永城市条河镇人民政府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永城市条河镇人民政府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永城市条河镇人民政府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王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李某当场向王某交付现金1万元,王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份,张某在该借条上签字,后王某没有按时还钱,李某将王某和张某同时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还钱,并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张某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只是作为见证人签字,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B.张某在别人的借条上签字,应当推定为保证人,并承担保证责任
C.张某在别人的借条上签字,视为共同借款人,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D.只要借条上没有任何明确表述或其他事实表明张某愿意承担保证责任的,张某即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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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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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张某在该借条上签字,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也没有其他事实表明张某愿意承担保证责任,张某无须承担任何责任。ABC项错误,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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