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7 12:53:3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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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公务员考试招录5367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8:30至2月13日14:30。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职位专业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7日。详细招聘职位如下:
大安市安北街道办事处_文字综合职位2_2022吉林省考职位表详情:
部门代码:602121
部门名称:大安市安北街道办事处
职位代码:002
职位名称:文字综合职位2
科目类别:B
招考人数:1
招考对象:不限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学位要求:无
是否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允许
专业要求:不限
性别要求:不限
政治面貌要求:不限
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大安市安北街道办事处
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最低服务年限要求:5年(含试用期)
体能测评或专业考试要求:无
体检标准:通用标准
备注:
部门性质:行政机关
网报时考生咨询电话(区号-xxxxxxxx):0436-5280121
表来源:白城
招考年份:2022
市区:白城市
区县:大安市
公安:非公安岗
公安职位大类:非公安岗
公安区县:非公安岗
公安市区:非公安岗
招考对象:不限
2022吉林公务员职位分析:
2022吉林公务员常见报名问题:
8.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截止时间是什么?
2022年7月底前。
备考试题:
[单选]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 . 钱某准备开车撞死周某,行驶在路上,钱某想起可能会因此入狱,便打消了杀人的念头,掉头回家
B . 李某一直猜疑邻居老王和自己媳妇有染,一天晚上他堵在老王平时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准备趁老王路过时将其暴打一顿。然而,当晚老王由于加班没有回家,李某等到凌晨三点便悻悻而归
C . 孙某与宿舍同学赵某发生过纠纷,一日趁赵某上课,孙某在饮水机里投下了剧毒氰化物便离开宿舍,妄图毒死赵某。当日,校园里正在举办普法活动,听了法律宣讲之后,孙某迅速跑回宿舍准备把水倒掉。不料赵某当日因为身体不舒服提前回到了宿舍,等孙某到宿舍后发现赵某已经中毒死亡
D . 张某到一户别墅入室行窃,撬开房门之后,正欲行窃之时,突然看到地上有一摊血,晕血的他突然就晕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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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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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题干为法律学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犯罪未遂: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犯罪中止:①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②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第二步:题目详解
A选项:钱某在准备开车撞死周某的路上,说明在犯罪实行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打消了杀人的念头,掉头回家,说明钱某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中止犯罪,符合定义,所以选A。
B选项:李某堵在老王回家的路上,准备将老王暴打一顿,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老王由于加班没有回家,李某最后没有得逞,这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所以B错。
C选项:赵某已经中毒死亡,即犯罪结果已经发生,说明不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所以C错。
D选项:张某撬开房门,正欲行窃,说明张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晕血的他突然就晕倒在地,说明他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所以D错。
故本题选A。
【2017-辽宁-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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