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7 10:38:5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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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过了可以做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1、政务类公务员
政务类公务员是指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他们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通过的正式任命的成员。这类公务员有国务院组成人员如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署署长、秘书长等;也有地方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如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相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厅局长、委员会主任等。这类公务员实行的是任期制。
2、业务类公务员
业务类公务员是指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除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行政在编人员,即除政务类公务员和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公务员的主体,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占绝大多数。这类公务员主要通过考试录用产生,也有部分通过调任产生。他们可以通过被选举或被任命而成为政府组成人员。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务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单选]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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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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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本题中张某11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因此,他的父亲作为其监护人,有责任付款。
故本题选B。
【2008-国考-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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