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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创业系列典型选树的通知

2022-12-28 09:35:5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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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就业办〔2022〕9号

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万盛经开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选树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良好氛围,按照《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就业发〔2022〕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就业创业系列典型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创业系列典型选树

(一)推荐范围。

1. 年度就业人物:在就业创业中业绩突出的就业人员。主要包括:①企业负责人(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负责人);②就业人员(包括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脱贫人口、“三支一扶”人员、高技能人才、归国留学人员等);③就业工作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金融机构、创业园区、就业创业培训机构、优秀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就业相关工作人员)。

2. 年度创业人物:自主创业取得显著实效,带动就业成绩突出的典型人物。主要包括:高校师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脱贫人口、高技能人才、归国留学人员等创业群体。

3. 年度就业创业成绩突出集体:积极推动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对稳定和扩大就业成绩突出的典型集体。主要包括:全市各类所有制企业、各类就业创业载体、各级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各高校、各村(社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

(二)推荐条件。

1. 2022年度就业人物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作为推荐对象(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区县级荣誉的可优先推荐):

企业负责人:积极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帮助劳动者就业增收,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近5年企业社会保险费无欠费、未受到环保处罚、无劳动纠纷、无偷税漏税行为等。

(2)就业人员:爱岗敬业、技能精湛、表现优秀、业务成绩突出;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立足本职发挥专长建功立业。

(3)就业工作者:热爱就业工作,注重学习研究,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工作坚决有力;善于结合实际把握工作重点,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研究制定就业政策、解决就业难点问题、开展就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2. 2022年度创业人物

积极投身创业创新事业,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作为推荐对象(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区县级荣誉的可优先推荐):

(1)在创业过程中自立自强,贯彻新理念、从事新产业、实施新方法、采用新技术等,使创业实体实现新发展、获得新突破、产生新效益,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创业过程中,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近5年企业社会保险费无欠费、未受到环保处罚、无劳动纠纷、无偷税漏税行为等。

3. 2022年度就业创业成绩突出集体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单位法人代表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作为推荐对象(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区县级荣誉的可优先推荐):

企业:在帮扶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方面有突出业绩,具有引领作用;在人才培养、技能培训、人文关怀、人才使用等工作中有亮点、有创新,为职工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取得了实效;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近5年企业社会保险费无欠费、未受到环保处罚、无劳动纠纷、无偷税漏税行为等;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作为,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普遍满意;在帮扶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方面有突出业绩,具有引领作用;在就业创业工作中有措施、有实效,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亮点、有创新,在工作组织实施上有力度、有效果,创造了先进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推荐程序。

1.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可向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区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自行组织本系统申报。

2. 逐级推荐审核。按照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属单位经民主推荐、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撰写初审推荐意见。原则上每个区县、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项推荐的数量各不超过5个。

3. 按时填报材料。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规范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3),并提供相关个人征信、企业征信、无犯罪记录证明、公示材料、荣誉证明等各类佐证材料各一份,形成电子扫描版(推荐表需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通过指定邮箱报送至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若推荐对象为个人,需在电子版推荐表附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

4. 领导小组评审。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评审出“2022年度就业人物”“2022年度创业人物”“2022年度就业创业突出贡献集体”。

(四)推荐结果运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就业创业系列典型选树的重要意义,细化具体方案,精心组织,深挖就业创业典型,统筹负责本区县、本系统的申报、推荐、审核、上报等有关工作。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选对象的先进性、示范性和代表性。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严格审查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避免带“病”推荐。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监督检查。已获得过年度就业人物、创业人物、就业创业成绩突出集体的不予重复推荐;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将撤销其资格;对于已授予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瑜,18680789988;杨颖,15213616728;汤凯,023-88633903。

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cqjyxc2020@126.com

附件:1.“2022年度就业人物”推荐表

2.“2022年度创业人物”推荐表

3.“2022年度就业创业成绩突出集体”推荐表

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创业系列典型选树的通知.doc

  以上是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创业系列典型选树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重庆重庆市基层工作者,创业,领导小组,年度,成绩突出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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