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决策部署,帮助失业青年,特别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统一发布我区2023年招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公告,欢迎广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踊跃报名参与我区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人数:共计划招募75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见习。
(二)招募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未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三)招募条件:各见习岗位具体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岗位表》(附件3);户籍要求:原则上为江西省内户籍。
二、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自愿、择优、平等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发布招募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见习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
2.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见习人员联系见习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见习岗位表》)直接报名。
3.报名材料:《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招募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1,贴好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的,携带身份证至潭东镇、潭口镇或高校园区管理处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办理)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及面试:由各见习单位自行安排组织资格审查、面试,择优招募、双向选择。
(二)签订见习协议
1.对面试合格拟录用见习对象,见习单位须在《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招募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1)中“招收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并于当月20日前将盖章版报名表和见习学员录用备案表(附件2)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签定见习协议书:面试合格的见习对象,见习单位与其签订《赣州蓉江新区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见习期限:3月-12个月,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见习待遇及保障政策
见习待遇按照《赣州蓉江新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赣蓉人社字〔2020〕15号)相关规定执行,并为见习人员购买补充工伤保险。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作为见习人员就业前的见习经历凭证。
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