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要求,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最终确定了吴智超、张宇路等7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0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进行反映。
受理电话:0792—5626119
(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
(一)宣教员及火场文书岗位:吴智超、张宇路、杨思楠、乔晨成、刘结斌、李字民
(二)驾驶员岗位:姚江平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彭泽县劳动就业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