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的通知》(涪就业办发〔2020〕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等文件精神。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层社会服务2人。
(二)招聘条件
1. 涪陵籍2022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人口、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 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现任村(社区)干部;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以第三方机构劳务派遣方式到镇相关岗位工作。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审查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
(二)报名及审查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宛平路128号党群办公室(304室),联系电话:72720101。
(三)报名及审查方式及内容:
1、报名阶段:报考人员填报《石沱镇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石沱镇党群办,由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户籍、居住地、年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资格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2、复审阶段:报名者按照规定时间到石沱镇党群办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以下证件材料(若审查不符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学历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1张(2寸)。
(3)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存档证明及学信网学历验证);
(4)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5:1及以上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如达不到5: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未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对开展笔试的,按照与招聘岗位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待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面议。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如遇加班应服从安排。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附件: 报名表.doc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