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地点
石家庄金石工业园创新大厦一楼东侧诺亚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新石北路368号桥西区西二环金石工业园,公交22路金石园区站下车,公交25路、368路以岭医院站下车西行200米,公交2环1路,2环2路西二环新石北路口下车东行300米)
三、考生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岗位)、普通话二级甲等(幼儿园岗位)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
2.提前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备案表2份。(请注意延长备案表有效时间)
3.要求工作经验岗位考生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流水或年度考核表(至少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高校毕业生携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
5.符合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要求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2份。
6.报名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或北京冬(残)奥会志愿者岗位,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2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保持联络畅通。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要求提交材料,有序完成资格复审各项流程。
3.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考生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因取消招聘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同岗位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联系电话
0311-87802221(省直幼教管理中心)
0311-87808833(河北省省直机关通信服务中心)
0311-87902345(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0311-87906873(河北省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
0311-87902296(人事处)
0311-83807682(服务大厅资格复审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