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对报考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3年3月6日—3月10日。
二、复审地点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北校区(石家庄市长安区学府路9-1号)综合楼330房间。
三、复审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0、2021、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在以上材料基础上,请如实填写《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四、注意事项
1.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从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生如主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材料,发送至邮箱hbdxzzrsc@126.com。
3.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1-85931755、85931951。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3年3月6日
附件: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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